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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天大早的就聽到附近的小學傳來小學生打鼓吶喊的聲音~
打開窗,繼昨天晚上下了場小雨後,空氣涼涼的。不過心裡暖暖的。
看來已經成功擺脫憂鬱的情緒,天氣的陰晴才沒有影響到心情。☻
不過似乎有一些人禮拜六晚上過的並不開心~
昨夜凌晨兩點多接到pe的來電,她又跟喔巴曹吵架,從他家離開了!
我也不知道這是他們第幾次爭吵,第幾次pe上演離家記。
有些女孩總是渴望瓊瑤劇般激烈的愛,期待對方會追上並一把擁她入懷,求她別走。
希望利用這樣刻意的爭吵,探試對方對自己的愛能容忍自己多少任性。
這種心情,我也不是不理解。只是...我想,為什麼非得這樣試驗愛情。
再多愛,遲早總會在那些爭執中,被消磨掉。
好好的週末,難得能一起度過。為什麼還要把時間浪費在吵架上~?
有時候想跟她說:如果這段愛情只剩下不停的爭吵,那到底為了什麼在一起? 要不要放手算了?
但我握著電話,還是只能吐出安慰的話!因為我猜想,比起忍受爭吵,她更禁不起寂寞。

每次接到朋友吵架的諮詢電話。多少有點慶幸,自己是個沒勇氣談戀愛的人。
聽著他們奢侈的煩惱,有時候會想,如果今天是我的戀愛,我能做到我給他們的建議嗎?

因為,現在我只是喜歡他,想對他好!
忘記在哪看到,有時候,喜歡一個人所做的一切行為,都是在追求自己的效用極大化。
透過喜歡他,我感覺正一步一步讓自己更完整。而我喜歡這樣的自己
很久以前,我曾經搞不清楚,這樣到底算真的喜歡這個人,還是只是喜歡"喜歡這個人的自己"(好饒舌)
不過,過了這麼多年,我想通了!
喜歡他,所以我感到快樂,而我喜歡快樂的自己。
喜歡他跟喜歡自己並不衝突。兩者都是真的!!





我喜歡他,這是我的事。如果他沒有喜歡我,那這件事就與他無關!!對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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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J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